2025 年 10 月 31 日,日本厚生劳动省(MHLW)正式发布 2025 年第 362 号内阁令,对《药事法实施令》及相关法规进行重大修订。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一条,是首次将美国 FDA 认定为 “等效监管机构”,这意味着美国获批的部分医疗器械,有望在日本获得优先审评资格。新规将于 2026 年 5 月 1 日正式生效,标志着日本医疗器械监管体系迎来历史性转折。
等效认可的核心:哪些产品能受益?根据欧杰的专业解读,此次 FDA 等效认可并非 “一刀切” 的全面开放,而是设置了明确的适用边界:
需是美国已注册的医疗器械,且在日本存在 “predicate device(现有器械)” 作为参照;
产品需属于 “me-too” 类型,即与日本现有器械在用途、原理、作用机制、接触人体材料等方面完全一致;
排除具有新用途或创新原理的医疗器械,这类产品仍需遵循日本原有的严格审评流程。
这里的 “现有器械” 并非简单的同类产品,而是要求在日本已注册、同一分类(含 JMDN 术语)、核心属性无差异的医疗器械。这一限定看似严谨,却难掩日本监管逻辑的微妙转变 —— 此前以 “数据本地化”“高门槛审评” 著称的 PMDA 体系,开始主动向美国标准靠拢。从 “闭门造车” 到 “主动对标”。
日本为何松口?熟悉日本医械监管的从业者都知道,PMDA 的审评标准向来非常的封闭。相较于 FDA 允许 “替代终点” 加速审批、EMA 强调 “临床获益”,日本长期要求企业提交完整的本地临床试验数据,自然史研究标准更是全球最高,导致不少国际创新器械在日本上市滞后欧美 2-3 年。此次突然转向 “监管依赖”,背后是日本医械市场的现实考量:美国是日本最大的医疗器械进口来源国,每年进口额高达 70-80 亿美元,占日本市场近三成份额,远超其他国家;
日本本土药企虽在药品市场占据主导,但高端医械领域长期依赖美国技术,此次等效认可本质是对市场格局的妥协;
尽管日本 2014 年已加入 PIC/S 国际监管协作框架,但始终未能与 FDA 达成互认协议,此次单边认可或为争取更深度的美日监管合作铺路。
对日本以外企业而言,新规无疑是重大利好 —— 无需重复进行日本本地临床试验,只要找到匹配的 “现有器械”,就能快速切入这个全球第二大医械市场。以前中国对日出口的医械多为低附加值产品,占日本市场份额不足 10%,今后,通过美国FDA注册绕道,间接撬开日本市场,不失是一个好办法。
作为日本首次推出的 “监管依赖” 政策,此次 FDA 等效认可被行业视为重要突破。但不少细节仍有待明确:“现有器械” 的判定标准如何细化?优先审评的具体流程是否会简化?PMDA 与 FDA 的信息共享机制如何建立?这些问题都需要 MHLW 在 2026 年 5 月前通过官方指南给出答案。值得深思的是,全球主要监管机构的协作本应是双向奔赴 —— 欧盟与 FDA 的互认协议、澳大利亚与 FDA 的 MRA 合作,都是基于对等原则的相互认可。而日本此次单方面将 FDA 列为 “等效机构”,更像是给“懂王”的生日礼物。对于医械企业而言,眼下最紧迫的是提前布局:美国企业需梳理日本市场的 “现有器械” 资源,中国则需加速高端产品研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