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马来西亚医疗器械管理局(MDA)发布了2025年第2号公告函及修订版指南文件MDA/GD/0068(第二版),**自2025年9月30日起正式生效**。此次修订最重要的变化是扩大了认可国家的范围。
新加坡HSA和泰国FDA成为新认可的主管机构
根据新规,**新加坡卫生科学局(HSA)和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** 已被纳入可通过验证方式进行符合性评估的认可批准机构名单。
现在完整的认可监管机构或公告机构包括:欧盟公告机构、日本MHLW、澳大利亚TGA、加拿大卫生部、美国FDA、英国MHRA、新加坡HSA和泰国FDA**(详见MDA/GD/0068附录1表5)。
配套指南文件同步更新
同时,配套指南文件MDA/GD/0070也已修订至第二版(2025年10月)。该指南名为《通过验证过程符合性评估在MeDC@St系统中提交医疗器械注册的建立指南》。
文件中新增了对新加坡HSA和泰国FDA的引用,包括在**附件4(B、C和D类提交指南)中。
MDA 2025年监管依赖活动持续推进
MDA将此次认可主管机构的扩展列为2025年监管依赖活动的一部分:
2025年 1月,MDA宣布承诺与中国NMPA进行联合评估
2月30日,启动为期两个月的IVD监管依赖计划试点,于9月30日完成
9月1日,启动与新加坡HSA的第二个依赖计划,将持续至2026年2月28日
总结
马来西亚MDA持续展示其对“监管依赖的承诺”,并通过认可更多国家的授权,推进医疗器械在马来西亚的可及性。
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全球医疗器械监管效率的不断提升,监管依赖正在成为促进医疗器械市场准入的重要途径。